| 关于进一步鼓励投资兴办工业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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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7 14:48 文章来源:零陵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员会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鼓励投资兴办工业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广大客商来我区投资兴办工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准入条件
1、投资商来我区投资兴办工业企业,可以经营国家政策许可的行业、项目、商品和自主确定经营方式。
2、投资商在零陵境内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享受中共零陵区委2008年11号文件有关优惠政策和本规定有关优惠政策及优质服务。本规定不适用小水电企业和锰粗加工企业。
二、河西工业区供地政策
1、在河西工业区投资工业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行业用地标准提供生产经营用地,一般按60万元每亩固定资产投资的标准供地。
2、在河西工业区投资兴办工业企业,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企业首付土地款每亩3万元后可使用土地,每亩付清土地款6.8万元且按工业园规划建设完成50%以上的投资额时,发给土地使用证,其与工业用地最低价差额部分可先由企业上缴给区财政,再由区财政返还企业用于该项目基础设施投入。
3、在河西工业区投资兴办工业企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额每亩4万元以上,可全额返回土地出让金。
三、财税政策(按中共零陵区委2008年11号文件执行)
四、区工业园免费为入园企业提供厂房、办公大楼、职工宿舍施工设计图。
五、用工政策
1、实施积极的就业鼓励政策。零陵境内重点工程项目凡招用返乡农民工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地企业自主招用劳动力或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返乡农民工到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实现成功就业的,区劳动保障部门按每人5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新招用的返乡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考试合格上岗后,劳动保障部门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为提高劳动者待遇,稳定职工队伍,对与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了用工备案和缴纳了社会保险,工作满1年后续签下年度劳动合同的本省员工,按每年2个月,每月200元/人标准,给予试用期用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承接产业转移的企业组织新招用的本省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考试合格上岗后,区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600元/人的50%给予培训补贴。承接产业转移的企业自主招用本省城乡劳动力或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本省城乡劳动者到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实现成功就业的,按每人5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3、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就业服务。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用工需求,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在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项目工程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免费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集中的“一站式”就业服务。
六、积极鼓励招商引资
1、凡零陵区的干部职工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年实际缴纳税收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以优先解决该干部职工的政治待遇。
2、厚爱企业主及员工。每年度全区组织相关评先评优活动和推荐区、市、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时,将工业企业主及员工纳入评选、推荐范围。对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可安排企业主1名符合条件的子女或直系亲属在我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七、大力引进人才扶持企业发展
1、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年纳税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发给企业职业经理人(无企业经理人的,奖励企业负责人,下同)年政府津贴3万元,另发给1名高级技术人员年政府津贴3万元;年纳税500万元以上,发给企业职业经理人年政府津贴6万元,另发给2名高级技术人员每人年政府津贴6万元。
八、鼓励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和上市
1、凡区内企业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批准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经省级或省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买断全国驰名商标和国际品牌来零陵生产的企业,投产时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中国免检产品称号,一次性奖励20万元;通过国际质量认证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成功申报国家、省级农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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